2)一直,大概就是一辈子那么久吧_我把竹马弄丢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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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么走散的。当我知道的时候,他们便远去了。

  无声无息,否定了我所有紧紧拥抱,视为珍宝,觉得惊艳的时光。

  我爸那时候生意做的大,几乎遍布大江南北,但我只看过厦门这一方小小的天空。我那个爸,忙的没空注意我。我小学作文里的爸爸从来都只是一个开着小汽车,双手拎满玩具和零食,扔给我妈厚厚一沓钱,再转身匆匆离去的身影。直到很久很久的以后,爸爸,对于我来说就是那个身影。

  哦,或许还有一打一打的钱。每次我爸离开后,我妈总是握着很厚实的一打钱,直愣愣的坐在沙发上,像个没有思想的玩偶,眼神空洞。而我是此时这屋子里唯一会发热的物体,我爬上沙发,紧紧的挨着妈妈,我想暖一暖她发冷的指尖。

  十指连心,是不是因为心冷了,所以妈妈纤细的手指才会那么凉。

  所以说,我爸有钱那会,我真的过的像土豪富二代一样。我爸在我身上砸的钱,大概也不好算清,后来他一走了之,我也没去恨他,也没法恨他。而是选择遗忘。

  说实在的,我之所以去逗弄那些小猫小狗,大抵是因为身边没什么玩伴,夏翊然,是我唯一能抓在手里的,所以,我几乎从咿呀学语那会儿就赖上了他,一赖数年,纸张泛黄,而时光,渐渗出久远的味道。

  夏翊然大我两岁,两岁,早不觉得是个差距,但,当夏翊然背起书包迈进校门时,我开始意识到,两岁,几乎可以让夏翊然日日脱离我的视线。夏翊然上小学一年级那一年,据说我的犯罪率十分高,我爸撒出去大笔银子后,把我抱在怀里,捏我的鼻子问我想怎样。我奶声奶气,告诉他,我要上学。

  我不知道我爸又砸了多大一笔钱,反正我挣脱了年龄的管制,提前入学了。彼时,夏翊然升入小学二年级。

  几乎所有人,包括我亲爸亲妈在内,都觉得我是去混社会的,就怕哪一天校长亲自登门,告诉他们本校杜绝猫狗,杜绝谢小琪。

  但他们忽略了夏翊然对我的影响力。

  夏翊然疼我,从小就是。

  我两岁以前是活在夏翊然的口水里的,夏翊然喜欢亲吻我,无论何时,无论在哪。所以在他厌烦这件事之前,我的脸上总是挂满他的口水。对于年幼的夏翊然来说,亲吻我,是一种习惯。是年少时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。

  这一点,我是不大记得,但照片这种东西,它会成为一个证据,每每我看见镜头捕捉下的那个,吻我的夏翊然,我都会想起一个词,我长大以后学会的词,它叫虔诚。

  夏翊然住我家隔壁,这导致我翻墙的功夫成为一绝。虽然夏翊然每每都耐心规劝我,要走正门,但我几乎转身就忘。

  我虽然常常跟夏翊然对着干,不过在学习这件事上,我极听他的话,一是因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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