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不过是客套_我打不过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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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阿弥有想过自己去租房子的。

  她去找过千欢。

  长勺街拆了以后,千欢就去商场那边的地铁口摆烤摊了,人很多。

  在学校里最大的收获大概就是学会了怎么样坐地铁,阿弥挤在人群中时一本满足,终于不会有人因为她是瞎子而总在四下悄悄好奇地议论她。

  地铁口人很多,阿弥得扶着扶手才能平稳走动在匆匆忙忙的人群中。

  生意很好,千欢很忙。

  大家都用手机拿出来对着一个奇怪的图案扫一下,再给千欢看一眼就算付过了钱,阿弥至今仍然不大理解这是什么原理,只觉得神奇。

  “你落后了,现在大家做什么事情都用手机。”千欢一刻不停地往一把鱿鱼上刷着辣椒油:“你不是有手机吗?还是那么好的手机,多玩玩就会了。”

  两个还没有烤摊高的小孩子走过来,踮脚指了指一边的火腿要了三根,然后用手机付了钱,拎着火腿向在不远处等候的大人走去。

  千欢瞥了眼阿弥:“看到没有,小朋友都会的事情。”

  “诺,现在大家找房子也是在手机上的。”千欢说:“谁还会像在长勺街那样,到处贴些小广告。”

  “你现在反正有那么多钱,想住啥样的网上都找得到。”千欢接过阿弥的手机,滑了几下,她本意是想帮阿弥随便找个租房的APP,可是手机用起来和她自己的完全不同。

  阿弥手机是锁定了读屏模式的,反应很慢,要等读完才能进行操作。

  千欢本来就忙得焦头烂耳,遇到这种情况怔了下,随即把手机塞回阿弥手里:“你现在都看得见了,怎么还用这个。”

  忙完一波后,千欢用她的手机翻出租房网站,递给阿弥看:“这里大把的房子,租个单身公寓或者两房什么的也可以。”

  阿弥僵硬地滑动着千欢的手机,头有些晕乎乎的。

  千欢大概也没想起来,阿弥二年级前学的字早就忘记得差不多了,黑纸白字的东西,她只认得自个的名字,还有就是叶知秋三个字。盲文她也只有摸读的本事。

  手机上的字对于阿弥来说,不过就是各种复杂的横竖撇捺。

  真是没用呢。

  什么也不会。

  以前这一切都可以甩用失明当借口,久而久之,阿弥以为眼睛看得见后,就会有用了。

  其实没有呢。

  知秋很忙,每天要忙工作,还总要想着她的事情,知秋每次来都总是忙着给阿弥安排复诊的事情,不然就是拿来合同书,告诉阿弥关于拆迁补偿款的事情,或者就是操心阿弥要去哪里住的问题。

  阿弥叹了口气,看着扒在椅子边,靠后腿直立的毛毛。

  要是有用的话,怎么什么也做不了,每天都只能一直等着知秋来帮她做安排。

  “要不要去知秋家里住呢。”

  去知秋家住多好啊,可以每天睡在一起,每天眼睛对着眼睛,和好看的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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