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五章走向统一 第七十一节_商业三国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想欲作防范,还有数十年布置期。以玄德的心计,还有青州律法约束,浑公子能翻天吗?”

  刘备深深地看了鲍信一眼,看来,青州重臣关于刘浑的处置,已传遍了各地。此刻,最重要的是被让刘浑得知而心存芥蒂:“正像你说得,长子继承法下,我这家业非血亲长子不得继承。刘浑才智卓越,我不担心他走上谋逆之路。天下大着呢,大不了我给他一国,让他发展——比如倭国,比如夷州。我所担心的是,刘浑杀性太重,此次南下,我恐百姓为之苦。”

  鲍信不答。刘备沉思片刻,又道:“现在,青州四境基本上安定了。短期内不会有大战争,我准备回青州就着手制定律法,为青州、为大汉设定百年的社会规矩。”

  战争进行到这里,大汉将面临漫长的割据竞争的局面。青州新兴的封建阶层必须迅速壮大,才有能力对抗全国的奴隶、奴隶主阶层。才有可能打胜全国统一战役。这时候,必须尽快从法律上扶持。

  “封建”一词的语源,出自《尚书》和《左传》。“封”,即分封。“建”即建邦国。“封建”的本义应是指“封土建国”。我们常言的“封建小地主”,这种说法出于无知。小地主从来不是一种封号,数千年来,没听说历史上有那个皇帝把谁封为“小地主”——没有“封”,哪来的“封建”。

  严格地说,中国历史上从来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封建制。西周时期实行的是典型的“宗法封建制度”,分封的都是周天子的亲属(宗法),称之谓诸侯;诸侯又将封国内的土地分封给诸侯的亲属(宗法),称为卿或大夫,卿或大夫又将被封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亲属(宗法),称之谓士。这样天子、诸侯、卿或大夫、士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宗法等级制度。

  秦帝国是中国历史上实行中央集权的第一帝国,它以郡县制废除了封建制。严格地说,这时候中国回到了奴隶制——改良的奴隶制。在全国范围只存在一个奴隶主,皇帝。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就是这个意思。卿或大夫、士都是奴隶主的监工。汉承秦制。汉初高、文、景三帝时代一度复辟封建亲王的采邑制度。但自汉武帝行“推恩制”,废除了各封王子孙对领国的长子继承制后,“封建”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即不复存在。

  封建制的两大标志是物权法与陪审权法。物权法的出现,虽然不标志着奴隶社会的终结,但它吹响了奴隶社会终结的号角。从此,奴隶主无权掠夺他人的财产——封建就此开始了。

  陪审权是附庸的权力之一,它是“封建”的另一大标志。所谓陪审权,就是领主有权参与领内的司法审判——领主不能主导审判,但他有任命陪审团的权力。陪审团做出的裁决,领主也无权

  请收藏:https://m.shuquge9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