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☆、第六十四章_烈火浇愁(重修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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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拿微煜王没办法,要想及时遏制住那个棘手的魔头,最大限度地降低微煜王逃进人群里的风险,只有知春违约。别人或碍于私人感情、或碍于政治正确,即使有人想到了这点,也没人敢提,盛灵渊当仁不让地替所有人承担了这个坏人角色,其实是让人松了口气的,虽然这事不方便公开感激,但因此埋怨,就无能且无耻了。

  宣玑在红尘中随波逐流,性格打磨得十分圆融,当他冷静下来,从局外人审视自己那时烧心的愤怒时,很快就明白过来,自己只是被剑灵的“求而不得”影响了。

  因为贪求,所以对别人有病态的期待。这秘而不宣的期待自古就是悬在心头的刀,落了空,当然要伤心。

  不过伤心也没有医疗保险,毕竟这事怪不得别人。剑灵的情愫和盛灵渊有什么关系呢?

  那位陛下固然是心狠手辣,不是东西得很。但那些少年时朝夕相处的日子里,他对剑灵没什么可挑的。后来被群臣逼宫断剑,陛下自己也是受害者,天魔剑不是他要砸的,他也没有鸟尽弓藏——别管是因为剑灵活得不够长,没来得及被“藏”,还是因为他只是一把剑,陛下没把他当回事……总之,没做就是没做。老话说得好,“论迹不论心,论心世上无完人”。

  剑灵一个人被渴望折磨得撕心裂肺,陛下也是无辜的,他只是单纯的没有对不起剑灵,也不欠他什么。

  “我可能是入戏太深了。”宣玑把最后一口水咽了,不动声色地按平了心态,又看了盛灵渊一眼。

  记忆里的剑灵年纪不大,还是个青少年,长到二十岁,没自由过一分钟,碗大的世界里没别的活物,就一个盛灵渊,迷恋到不知分寸的地步很正常,谁年轻时候还没疯魔过呢?

  其实冷静下来想想,要按宣玑的性格,应该会对陛下这种人敬而远之,虽然盛灵渊每根头发都长在他的审美点上,但话说回来,坐班车天天经过的豪宅区也没少让他流哈喇子,他可也从来没生出过非分之想不是?毕竟连物业费都交不起。

  欣赏归欣赏,要不起就是要不起,世上美人美物何其多,心悸几下,实在没必要像情窦初开的青少年一样大惊小怪。

  “海上那会儿,我海风喝多了有点上头,”宣玑客客气气地对盛灵渊说,“态度不好,是我不对。其实要不是您,今天我们这些人说不定都得撂在那,还得谢谢您。”

  盛灵渊感兴趣地撑着头注视着宣玑。

  东川一别后,再见这小妖,觉得他好似脱胎换骨,要不是守火人的气息没变,盛灵渊简直要以为这是另一个人。

  “我与那刀灵的交易你情我愿,不关别人的事。”盛灵渊慢条斯理地说,“至于庶人微煜,本来就是朕要杀的,顺道而已,你不必客气。”

  “谢还是要谢的,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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