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)第129章 我在末世养大猫(八)_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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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很大概率带着父母离开了。

  可自己要去哪里找他呢。

  谷心志的母亲带他改嫁时,一度告诉他,你有了爸爸,就有个疼你的人了。

  结果继父是个酒鬼,喝醉了酒,连母亲带他一起揍。

  那时候,谷心志想,好歹他还有母亲。

  后来,母亲也学会了酗酒,挨了继父的打,就转来打骂谷心志。

  谷心志想,母亲大概是被继父带坏了。

  于是,15岁的他把好端端的电灯折腾得一开就短路,又设计了一场煤气泄露事故。

  继父喝了酒,昏昏沉沉地进了家门,闻了一鼻子怪味儿,伸手就去摸电灯开关。

  继父死了,他想一切总会好的。

  然后,母亲酗酒酗得更加凶猛,年纪轻轻就得了癌症。

  因此,谷心志从不指望自己的运气。

  他不想去天南海北地找,只愿意等待。

  对他来说,后者可能比前者还要更有希望些。

  他将没有信号的通讯器拿出,屏保是他与丁秋云的合影。

  谷心志看了一会儿,渐渐生了倦意,靠墙抱着枪睡着了。

  刚睡着不久,他耳边便响起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。

  谷心志立即睁眼,入眼的人让他心念一动,几乎不敢相信自己遇上了这样的好运气。

  丁秋云看上去沧桑了许多,肩上挎着一把枪,闻声抬头,呆愣半晌,一字未言,扑上来便抱住了他。

  那温暖实在的触感让谷心志眼眶都热了,将手插·入来人的发间,发了狠力,用让对方难以呼吸的力道抱他,吻他。

  他们还做了,潮湿温热的身体在温暖的火堆边纠缠在一起。谷心志仿佛拥有了全世界,捧着丁秋云的脸亲了又亲。

  他们与丁秋云的小队一道流浪,一起四处搜集物资。

  但谷心志却渐渐发现情况有些不对了。

  丁秋云原本发展得还算不错的小队人数越来越少。

  最先死去的是一个叫颜兰兰的姑娘,被鬣狗活活咬死,再往后,人一个接一个地死去,就像一盏盏吹灭的灯。

  谷心志看着丁秋云痛苦不已,虽是心疼,却又有点暗暗的窃喜。

  他很讨厌丁秋云的小队。

  准确来说,他讨厌任何和丁秋云太过亲密的人。

  直到丁秋云被那些新人类逼得分兵而逃,而他被一群新人类尊敬地簇拥起来,他才意识到,好像有什么事情超出了他的控制。

  他不受控地被人挟裹着,穿过重重的人流,走向一处圆形的刑台。

  被推到最前方,他的冷汗嗡地一下炸了满身。

  丁秋云被五花大绑地押跪在地上,惊骇地看向新人类中的他。

  谷心志着急地想解释些什么,舌根却木得一个字也吐不出来。

  下一瞬,他眼前一花。

  再能看清眼前的景物时,他正站在一间房内,地上是晕倒的守卫、碎裂的椅子、散开的麻绳、敞开的窗户,以及碎裂的窗扇。

  那扇窗仿佛是有魔力一般,尽管谷心志不想靠近,然而一双脚却僵硬地朝窗侧迈去。

  越过窗户,他先看到了一滩血,才看到了侧趴在地上的丁秋云。

  他鬓边那撮被血染湿的头发,是一周前自己给他理发时理坏了的。

  当时丁秋云还埋怨了他两句,说下次再不让他理了。

  ……是真的再没有机会了。

  谷心志一身冷汗地从梦里惊醒。

  他仿佛在梦里度过了半年光景,但等他一摁表,发现只过去了三分钟。

  还好只是梦。

  作者有话要说:我在末世吃羊汤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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